
THE OUTLAWS
那些締造時尚的不良文化
潮流興復古,由AMEKAJI界別熱愛的GOOD OLD DAYS,到90S以至Y2K都被無間消費;而相比掛羊頭賣狗肉式的懷舊,昔日許多被標籤為「不良」、屬於法外之徒的叛逆次文化,就更來得有血有肉。甚至各自醞釀出永垂不朽的美學風格,時至今日仍然受到追捧,繼續左右潮流。

MOD
1950年代後期開始英國年輕人的個人主義抬頭,相比上一代人的務實與謀生穩定大於一切,他們明顯更在意個人形象與身份認同,而這也成為了MOD文化不斷壯大的基礎。我們可將MODS族群理解成五、六十年代的英國HIPSTER,他們白天時也會工作,但大多是為了賺錢購買毒品,閒時他們就會換上自己最愛的西裝,外搭一件美軍M-51 PARKA,再騎上VESPA或LAMBERTTA機車,徹夜狂歡。
當時倫敦處於LONDON BOOM時期,資本在膨脹但人心卻逐漸感到異化(ALIENATION),而MODS族群就透過截然不同的LIFESTYLE去排遣生活中的空虛無力。1957年當時19歲的JOHN STEPHEN(素有THE MOD ENTREPRENEUR之稱)於CARNABY STREET開設了一家時裝店,吸引了大量年輕人光顧,連THE ROLLING STONES的BRIAN JONES以及THE YARDBIRDS時期的ERIC CLAPTON皆是熟客,逐漸CARNABY STREET也成為了MODS們聚頭的勝地。
KEY ITEM:
M-51 FISHTAIL PARKA
美軍M-51 FISHTAIL PARKA於時尚界中的影響力,很大程度有賴MOD文化推波助瀾。五十年代韓戰結束後美軍的M-51 FISHTAIL PARKA大量流入市面,當時不少MODS都愛於貴價西裝套裝之外再穿上M-51 FISHTAIL PARKA作保護。配合SCOOTER機車出巡,以「V」形排列方式慢駛(為確保髮型不會被風吹散),整個場面的確是充滿感染力。除了軍褸,VESPA、LAMBRETTA的綿羊仔至今亦仍然非常受復古車友歡迎。
MODS大戰ROCKERS
— BRIGHTON RIOT
另一邊廂ROCKERS(當時同樣熱愛機車的美式文化族群)勢力不斷壯大,最終於1964年跟MODS們於白禮頓(BRIGHTON)發生了大型的流血衝突,史稱為「BRIGHTON RIOT」,這個經典場面後來也出現於1979年的MOD電影《QUADROPHENIA》之中。其後MOD漸發展成一個幫會文化,更傾向到處惹事生非,於七十年代演變成SKINHEAD次文化。

ROCKERS
跟MODS相比ROCKERS的形象可謂南轅北轍,愛梳着帶公子氣的「油頭」,穿上相比M-51更機車的BIKER JACKET皮褸,甚至披上白色圍巾,頭戴CHARLES OWEN出品的THE CROMWELL HELMET頭盔,腳踏一雙能避免雙腳被氣喉燙傷的ENGINEER BOOTS,形象同時融和著粗獷與優雅於一身。
英國美式電單車文化
ROCKERS深受美國的BIKERS文化所影響,早期只是源於一群熱愛機車的同好,最初被稱為TON-UP BOYS。後來他們經常於倫敦的ACE CAFE聚集一同「車天車地」,而跟MODS族群愛用的綿羊仔相比,ROCKERS就秉承美式文化的粗獷美學,愛用更硬朗的TRIUMPH或是B.S.A.(BRIMINHAM SMALL ARMS)。ROCKERS活躍於1960年代前期,短暫風行過後難逃走向犯罪結社的宿命,1964年更跟MODS爆發了BRIGHTON RIOT衝突,雖然之後悄然退場,卻已為後來的英倫搖滾、PUNK ROCK美學形塑出雛型。

BIKERS
ROCKERS的前身,則是源自美國本土的BIKERS文化,同樣愛穿BIKER JACKET跟ENGINEERED BOOTS,但老美的文化跟英國相比總是較為不拘小節﹐形象也自然更加粗獷,1953年電影《THE WILD ONE》中馬龍白蘭度(MARLON BRANDO)皮褸內搭圓領T恤的形象,就是當時玄門正宗的BIKERS穿搭。
BIKERS最初的成員主要是是二戰後回國的退役軍人,而白色T恤就早於1910年代開始被美國海軍所採用,因此他們於皮褸內始終愛只穿上白色T恤。至於當時一眾BIKERS們身穿的BIKER JACKET,背部大都綴有所屬幫會的名稱及符號,例如《THE WILD ONE》中馬龍白蘭度的皮褸背部的「B.R.M.C」字樣,但相比1940年代於美國惡名昭彰的HELLS ANGELS,暴力與犯罪程度當然沒那麼「重口味」;BIKERS更愛襯上象徵反建制精神的牛仔褲,再配襯一雙ENGINEER BOOTS。
GANGSTER RAP
提到美國的OUTLAW次文化,就不得不說出現於1980年代中後期的GANGSTER RAP浪潮。GANGSTER RAP又稱為REALITY RAP,因為他們RAP的正是血肉淋淋的現實— 黑人於社會低下層的真正生活;而幫派,正是他們的生活日常,描繪的盡是真正的街頭(STREET,非STREET CULTURE)。而RAP詞要反映出真正的美國街頭,內容難免充斥謀殺、歐鬥、性與毒品,更以崇尚金錢名利為先。當時主要分為CRIPS(瘸幫,以藍色代表)以及BLOODS(血幫,以紅色代表)兩大幫派,而許多知名GANGSTER RAP ARTIST如N.W.A團隊、當中成員DR. DRE.,以及ICE-T.、THE NOTORIOUS B.I.G.等都一直盛傳隸屬此兩組織,至於SNOOP DOGG本人是否貨真價實的CRIPS則眾說紛紜。即使未必真正是幫派成員,但有財有勢後買兇敵對RAPPER的事件亦時有發生。
左右街頭文化至今
到了2010年代,GANGSTER RAP發展成DRILL,甚至延伸出UK DRILL分支,是以TRAP MUSIC配上GANGSTER RAP的內容,時至今日GANGSTER RAP元素更軟性地融入到不同風格的說唱之中,但始終不離「暴力」二字;而不少現今受許多樂迷、以至追隨街頭風格者膜拜的知名RAPPER如POLO G、CHIEF KEEF、以至已逝的POP SMOKE等,皆是DRILL MUSIC的主力,形塑街頭文化至今。

CASUALS
上文提到於六、七十年代英國,由MODS再演變出的SKINHEAD光頭黨愛惹事生非,其實當中更牽繫到全英國上下最沉迷又最狂熱的足球文化。SKINHEAD們經常於足球場上挑起暴力事端,但SKINHEAD髮型這個非常易辨識的外觀特徵,卻讓他們往往很快被警方鎖定。因此到了七十年代末他們開始「學乖」,穿搭變得更加樸素,方便生事後混入人群中逃之夭夭,為八、九十年代的CASUALS文化奠定基礎。
足球流氓美學
這種由球賽暴力延伸出的足球流氓文化,在九十年代又跟另一股由BRIT POP音樂引發的NEW LAD次文化結合起來,而當時人氣火紅的OASIS樂團靈魂人物、同樣熱愛足球文化的NOEL跟LIAM GALLAGHER兩兄弟就首當其衝成為了CASUALS文化的代表人物。加上九十年代英國經濟條件普遍比較富裕豐足,因此新一代年輕人也能模仿偶像的穿著,愛穿ADIDAS、STONE ISLAND、C.P. COMPANY與KAPPA、FILA、LACOSTE等品牌。
BŌSŌZOKU
日語中的BŌSŌZOKU又稱為「暴走族」,早於1950至1960年代左右興起,當時他們喜愛集體兜風,除了會將機車的椅背和把手改成高得誇張的設計,以及在機車旁邊安裝武器如球棒或木棍之外,更會拆除排氣管的消音器,以在行駛時發出更震撼的轟鳴聲,因此當時的暴走族又被稱為「雷族」(KAMINARI ZOKU),就是「THUNDER TRIBE」的意思。八十年代初期可說是日本暴走族最興盛的時期,據記錄當時全日本有超過四萬名暴走族,當中又以14至17歲左右的年輕人佔多數。
日系不良
然而自2004年日本將暴走族的行為定為「共同危險行為」後,這個文化也隨之而衰落。根據日本警視廳資料統計,從2005到2015十年間,以青少年為主的暴走族已減少達四成;時至今日更青黃不接,成為了屬於中年人的懷舊邊緣團體。但另一方面暴走族的衣著卻成為了經典,繡上「夜露死苦」、「愛羅武勇」等眾多意義不明漢字的上衣,下配瘋狂打摺DEEP TUCK的「燈籠褲」;而近年非常流行的打摺BALLOON CUT寬褲,不正如出一轍﹖
